文/荆门南管理所 江承宇
今年5月是第四个“民法典宣传月”,为弘扬法治精神,积极培育职工学好、用好、掌握好民法典,营造法治宣传浓厚氛围。近日,荆门南管理所开展了《民法典》学习宣传活动。
“见义勇为是否可以免责”、“高空抛物是否构成犯罪”。本次活动以时事案例分析、专题培训、班组学习等多形式开展。重点学习了关于产权保护、人权保护、婚姻家庭保护等内容,使大家加深对民法典的认识,深刻把握平等、自愿、公平、诚信、公序良俗、绿色等民事活动基本原则。要求职工增强尊法、守法、用法的意识,将《民法典》与收费工作实际相结合,用民法知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,规范自身行为,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牢固树立“办事依法、解决问题用法、遇事找法、化解矛盾靠法”的法治观念。
通过此次学习宣传活动,让职工深刻认识到了《民法典》与自身工作、生活息息相关,有效激发了职工主动学习法律知识、提高法律素养的意识。职工们纷纷表示,将立足窗口,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,为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贡献力量。